为进一步发挥新工科背景下人才培养的需求,提高实验室规划与建设效果,优化实验室师资队伍结构,强化实践教学质量,拓展实验室功能,根据实验室现状,对实验室进行岗位分类与管理,具体办法如下。
第一章指导思想
第一条实施实验室分类管理是学院为进一步建设高水平的实践教学师资队伍,提升实践教学质量的重要举措。
第二条实验室岗位分类管理是为健全岗位管理制度,优化岗位设置、聘任和考核,完善人才队伍建设分类管理、分类评价和分类激励的用人机制。
第三条实验室岗位分类管理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紧密结合学院实际,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第四条遵循不同类别教师成长规律,激励广大教师围绕学院总体发展要求,根据自身特点和潜能,合理定位,充分发挥积极性、能动性和创造性。
第二章岗位设置
第五条实验室岗位设置针对电工电子实验室和中心实验室的实际情况确定,电工电子实验室设实验教学岗、实践教学岗和实验辅助岗三类,中心实验室设专业分室主任岗、实践教学岗和实验辅助岗三类,具体见图1。
图1实验室岗位分类设置情况
第六条专业分室主任岗
面向专任教师设置,原则上应为岗位所属专业的博士或博士在读的副教授,了解所属专业总体情况,熟悉学科前沿知识,能统筹考虑专业发展与实验室建设的关系,能根据产业需求、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学科发展方向制定所负责专业的实验室建设规划,并负责完成以下具体工作。
1.负责与对应专业系一起规划、建设实验室;
2.负责与对应专业系一起开发重大仪器设备的实验教学项目;
3.负责所对应专业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项目的开发工作,指导学生创新创业项目;
4.负责实验室参观工作安排、现场讲解等工作;
5.负责对应专业系的设备仪器采购、项目验收等工作;
6.参与学院研习工厂研习生的指导与培训工作;
7.协助实验辅助岗完成各项数据报表的填报工作,协助完成对应专业系所涉及的所有实验室设备管理工作;
8.服从并完成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9.采用半坐班的工作形式,确保每个工作日都有一定的时间在工作室工作。
第七条实验教学岗
面向专业技术岗设置,原则上应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熟悉实验(实习)教学内容,有较好的实践教学经验,并完成以下具体工作。
1.每年完成规定学时的实验、实习教学工作量(具体工作量根据每年的实际教学任务进行核定);
2.完成学院研习工厂的专业增值培训、创新训练项目、学科竞赛及其他工程应用训练项目的指导工作;
3.负责实验、实习课程的大纲制订,开展实践类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研究改革、实验指导书的编写等工作;
4.协助主任完成各项数据报表的填报工作
5.协助完成实验室设备管理与维护工作;
6.协助完成仪器设备的采购和验收工作;
7.协助完成校内外领导来院学习参观实验室的工作;
8.服从并完成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9.采用全坐班制形式工作。
第八条实践教学岗
面向专任教师和专业技术岗设置,原则上应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熟悉实验(实习)教学内容,有较好的实践教学经验,并完成以下具体工作。
1.负责开发创新性、综合性、开放性的实验教学项目;
2.承担规定的实习、实验教学任务;
3.开展实践(实验)教学改革,聘期内至少获批1项校级以上实践类教学研究改革项目,发表实践教学改革论文1篇;
4.每年指导2项及以上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
5.每年作为第一指导老师带领学生参加3项及以上省级或国家级学科竞赛,或参与指导学生参加5项及以上省级或国家级学科竞赛;或聘期内作为骨干参与科学研究获得省级以上科研奖励(省级前3,国家级前5),或国家发明专利(前3);或积极拓展校企合作,聘期内作为负责人到账科研经费达30万以上;
6.积极参与实习(实验)课程建设工作;
7.参与学院研习工厂的人才培养工作;
8.协助完成实验室仪器设备的采购与验收工作;
9.协助完成实验室建设工作;
10.教师岗还应完成教师分类管理中要求的其他科研与教学任务,采用半坐班的工作形式,确保每个工作日都有一定的时间在实验室工作,专业技术岗采用全坐班制。
第九条实验辅助岗
面向专业技术岗设置,要求热爱本职工作,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能在短期内熟悉所负责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实验室仪器设备,具有实验开放项目的指导经验,并具体完成以下工作。
1.负责辖区内所有实验室整理、卫生、登记日志等管理工作,负责每间实验的安全责任;
2.负责对辖区范围内实验室设备的维护,需要检修时及时与设备厂家联系,保证设备完好率达98%以上;
3.负责辖区内实验室各项数据报表的填报工作,并对接学校物资处、教务处等行政部门,完成相应的材料整理与上交工作;
4.每学年至少申报并独立指导20项实验室开放项目,协助专业分室主任完成实验室开放人时数8000学时以上(电工电子实验室实验辅助岗减半);
5.协助各专业分室主任完成仪器设备的采购与验收工作;
6.协助完成校内外领导来院学习参观实验室的工作;
7.服从并完成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8.采用完全坐班制。
第三章岗位数量设置
第十条根据学院教学工作量以及仪器设备总量,设置实验室岗位19个,具体情况如表1。
表1电气信息工程学院实验室岗位数设置
第四章聘用与考核
第十一条教师岗位分类管理以聘期为周期,首次聘期为一年,今后与学校岗位聘期同步。
第十二条各类岗位聘用采用个人申报,专业系推荐、学院审核聘用的方式,受聘人员须与学院签订岗位聘用合同,明确岗位职责。
第十三条聘期内各类岗位之间原则上不作调整。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由受聘人员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同意后方可转聘至其他类型的岗位。聘期考核按照受聘岗位分段进行。
第十四条按照所聘岗位类别,对聘期内完成的实践教学工作和其他工作分别进行考核。
第十五条岗位考核采取年度考核与聘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年度考核结果作为晋级、奖惩、年度岗位绩效津贴发放的重要依据。聘期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和岗位调整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原《电气与光电工程学院实验室岗位分类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稿)》即行废止。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电气信息工程学院负责解释,学院原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电气信息工程学院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日